各学部学院:
辽宁省科协现开展辽宁省学术头雁第三批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面向我省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领域,特别是针对我省优势学科、22个重点产业集群,遴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学术水平精湛、道德水平高尚的领军人才,切实做好服务和成长助推工作,打造院士、国家级奖项候选人的后备梯队,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提供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
根据《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与资助管理办法》,在辽宁境内从事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等自然科学领域科研教学工作,学术造诣深厚、学术水平精湛、道德水平高尚的科技工作者。两院院士及第一批、第二批学术头雁入选人员不在遴选之列,重点遴选计划参见附件1。
三、遴选原则
(一)坚持学术导向、客观公正、专家主导的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二)坚持注重绩效、择优遴选的原则,适当照顾不同学科分布。遴选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
(三)工作业绩,限制在近五年取得的成果。
四、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科技工作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在业务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科学技术普及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项目二等奖以上(前五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项目一等奖(前三人)、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项目二等奖(前两人)的科技工作者优先考虑。
五、推荐工作
(一)单位审查。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学术道德、科研诚信、违纪违法等问题进行审查,对于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需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推荐名额。
1.我校可推荐2个。各学部学院限额推荐1个。
2.各省级学会也有推荐名额,老师可通过省级学会申报。
七、材料报送
(一)《辽宁省学术头雁遴选推荐表》原件一式3份。推荐表中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推荐人选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二)有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三)保密审查证明。
(四)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zouhaozh@dlut.edu.cn。推荐表、汇总表和保密审查证明的PDF版需为已盖公章的扫描件,另需报送推荐表、汇总表word版本。
请于2024年6月17日12点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院主楼208,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昊
联系电话:84708602
联系邮箱:zouhaozh@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