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相关老师:
现收到辽宁省《关于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认真评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我校科协可推荐2名候选人至大连市科协。
(二)省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2名。
(三)在辽两院院士和省科协兼职副主席每人可提名候选人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提名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原则上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的个人,县处级干部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领导职务干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提名。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辽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名,此申报表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lnast.net)。
(二)《推荐候选人汇总表》(格式附后)纸质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
(三)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证件照一份。图片要求蓝底2寸免冠正面照,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以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四)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评价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七)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报送至省科协组联部邮箱。
(八)报送时间。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位老师根据各渠道截至时间进行报送。
(九)请拟从大连市科协申报的老师,认真填写附件3,于7月11日前将附件3发送到邮箱zouhaozh@dlu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昊、孔凌
联系电话:84708602
电子邮箱:zouhaozh@dlut.edu.cn
地 址: 主楼208科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