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度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的通知

来源:科研院 日期: 2023-08-09浏览:

各位老师:

现接到2023年度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申报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科协在对外民间科技人文交流合作方面的组织优势,着力拓展对外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渠道,同海外科技团体及科技工作者建立经常、密切、畅通和便捷的联系,引进海外高端智力人才服务我市“两先区”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海智工作基地是我市实施海智计划的重要平台,通过组织开展人才举荐、学术交流、研发合作、企业孵化、成果推介、创业投资等活动,为海外科技人才来连工作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海智工作基地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联系服务海外科技人才的桥梁纽带,促进海内外科技交流合作,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助力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服务海外科技人才来连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

申报海智工作基地采取自愿原则,申报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开展海智工作,具体包括:

1)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

2)具备条件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区(市、县)科协。

3)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开展工作的组织实施条件,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财务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和工作经费。

2)能够柔性引进海外科技团体、海外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等。

四、申报和认证

1.申报

2023年度我校申报截至时间为828日。

申报材料如下:

1)大连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申报书。

2)海智工作基地计划书,包括单位简介(基本情况、组织架构、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取得的主要成果);建立海智工作基地目的及意义;建立海智工作基地优势、保障条件;柔性引进海外科技团体、海外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等情况概述;中长期海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

3)佐证材料需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和计划书相关附件材料。柔性引进海外科技团体、海外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重点项目等情况佐证材料包括联系的海外团体、专家简介,过往与海外团体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专家聘任协议、引入海外项目介绍及孵化协议等。

所有材料需提交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科研院主楼208

2.认证

每年新设立海智工作基地原则上不超过5个。市科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认证,每年集中认证一次。

3.市科协根据专家认证意见,研究确定设立海智工作基地名单,发文批复并授牌。

五、管理和评估

1.海智工作基地接受本单位的领导,接受市科协的业务指导。

2.海智工作基地可申报市科协海智工作资助项目。

3.海智工作基地应积极开展工作,并向市科协提交季度工作信息,每年113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创新举措、主要成果、下年度重大活动项目等。

4.新认定的海智基地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起始时间从发文之日第二个月计算。

5.各海智基地在建设期满结束后应接受市科协评估。评估内容如下:

1)建立相关的海智工作规章制度,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场地,每年有相应的工作预算。

2)按海智工作基地建设方案制定年度引才引智工作计划,完成年度计划规定的任务。

3)每年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至少举办1次具有一定规模的引才引智或科技交流活动。与不少于2个海外科技团体、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引荐海外智力人才团队,集聚海外科技项目。完成市科协交办的海智工作任务。

4)建立海智计划资源库并及时更新,保证信息安全、准确、有效。

5)拓宽或密切与海外科技组织的联系渠道。

6)向市科协报送海智工作信息。

6.海智基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科协对其辅导整改,并于1年后再次接受评估,累计两次评估不合格,取消其市科协海智工作基地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评估或中途推出评估的基地,视为放弃海智基地资格。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8月28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联系人:邹昊,杜冲

联系电话:84708602,84709053

联系邮箱:zouhaozh@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