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与成果转化

关于征集重点低碳技术的通知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3-03-12浏览:
  

各学部(院、系):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行动目标的实现,国家发改委拟组织编制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目录,开展低碳技术的征集、筛选和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坚持面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方向。申报技术应具有显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果,或具有大规模推广应用前景,二氧化碳减排潜力大。

(二)坚持推荐技术的先进适用性。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已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三)坚持推荐技术的成熟可靠性。在我国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

(四)坚持技术应用的市场导向。推荐技术要有良好的经济性、要有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二、推荐范围

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

低碳技术评价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CO2),同时也适当考虑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等温室气体。

注:以节能和提高能效为主要特征的低碳技术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

三、推荐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填写《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3318下班前将推荐材料纸制4份)和电子版(可发送至:robin@)报送到科研院高新部(主楼106室)。

联 系 人: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8605

附件:

1、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

2、申报表填写说明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3-12

文件:国家重点低碳技术申报表
文件:申报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