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民口)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四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10-12浏览: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四次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通知要求,现将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第四次网上结题验收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按照“应结尽结”原则,合同执行期结束后应及时参加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涉及的科技计划类别主要包括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研发计划(含民生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等。

我校本次参与验收的项目详见附件2验收清单。

二、结题验收内容

结题验收工作以项目任务合同书为依据,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自筹资金投入情况、成果示范推广情况、科技人才引育情况、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带动就业及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三、结题验收材料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请在2024.10.18下午16:00前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网址http://218.60.151.64/framework/)上传以下基本材料(模板参见附件3):

(1)项目任务合同书(签章扫描件);

(2)项目结题报告(在线填写)、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

(3)费决算表、相关财务数据报表和说明 (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财务章、学校公章);

(4)财政资金支持金额在50万元以上 (含)的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5)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以及项目应用、测试推广或产业化的有关证明材料;

(6)其他与项目实施有关的材料。

2、签章手续办理方式:

(1)加盖财务章: 经费决算表和相关财务数据报表,请到主楼西侧楼108办理,联系电话:84708442    

(2)加盖学校公章:线上填报生成的结题报告纸件一份、加盖财务章的经费决算表和预算决算说明,请到主楼108办理,联系电话:84708659  


科研院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70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