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民口)

关于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负责人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说明

作者: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日期: 2010-04-16浏览:
  

    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列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的“引进人才科研专题”管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工办发〔2010〕2号)第十条规定,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

  对于已获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人员,按照2年项目期限,在4月30日前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科研院发布的2010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四个专题项目。

  若有上述项目负责人申请的项目,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定,将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