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民口横向项目:主要针对已经完成委托单位工作任务,合同经费基本到校,并且与我校今后不会发生任何纠纷的民口横向合同。按照《大连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技术合同原则上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组织验收,如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通过。项目负责人将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尽快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二、结题结账方式
结余经费全额结转至科研统筹金项目中,项目负责人仍为原负责人。结余经费支出范围参见《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见附件1)
三、结题结账流程
1、项目负责人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账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否则不予进行结账处理。
2、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型按要求提供结题申请材料,经院系审核后至科研院办理结题手续。
3、财务处依据科研院审核后的《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及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办理经费结账手续。
四、申请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同时,横向项目结项日期至今未满两年的,须提供加盖项目委托单位公章的结题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见附件3);项目结项日期至今已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如无法取得项目委托单位的结题证明材料,须提供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纸质一式一份(见附件4)。
五、办理日期: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随来随办
六、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科研院:主楼108室 84708605 财务处:主楼西侧楼108室 8470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