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9月29日,学校在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召开了“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培训会”,对国家新近出台的一系列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政策和我校新制定的文件进行讲解,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工作,迎接教育部近期对我校进行的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科学技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宋永臣主持会议,财务处,监察处,各学部主管科研副部长,各学院主管科研副院长,各学部、学院科研秘书,国家重点实验室秘书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了会议。
宋永臣通报了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1号文对相关项目进行的调整和修订的系列做法,再次强调了11号文对我校科研工作的指导意义,要求各学部(院系)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并强调了学校对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工作以及教育部马上开展的第二批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求各学部、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本着对本单位科研工作和每一位教师负责的精神,认真传达会议精神,分解落实责任,切实贯彻执行各项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财务处处长冯宝军就目前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讲解,并解读了一些案例;监察处副处长田守智对我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科学技术研究院成果与综合管理部部长娄颖做了“大连理工大学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办法解读说明”的报告,对学校新出台的六个文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会同财务处等部门制定和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科技经费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等六个与科技项目及经费相关管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