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点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自主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措施落实,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月21日,科技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郭向远带队的专家组莅临我校,对我校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法人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建设进行检查指导。 监督检查组成员有,中纪委监察部绩效管理监察室副主任谢又生,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副巡视员刘玉兰,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副巡视员冯国健,驻科技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祝学华,以及清华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科技部经费监管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财政部驻大连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等领导、专家,大连市科技局纪委书记李洪涛,以及大连市科技局社发处、大连市科技局高新处、大连市科技局监察室、大连市科技局计财处、大连市科技局办公室等有关领导、专家。 监督检查组召开检查工作会议,校长欧进萍、副校长宁桂玲、副校长李俊杰,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等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相关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郭向远组长首先介绍了此次中央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的目的和意义,校长欧进萍向监督检查组介绍了学校的总体情况、学校科研情况、落实法人责任制情况以及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接下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测控制物联网共性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课题组与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分别就各自承担的科研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监督检查组就我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执行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法人责任制落实、相关政策与管理制度的出台、科研任务的进展和成效等情况与学校进行了交流座谈。 听取学校和课题组的汇报后监督检查组对于检查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监督检查组还采取查阅项目归档文本、会计资料等方式,核查我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经过对我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与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听取报告、现场考察、质询和综合评议后,监督检查组形成监督检查意见,认为大连理工大学充分发挥和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协调和组织校内优势科研力量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作为法人单位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推动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在项目(课题)组织实施阶段,跟踪课题进度,强化管理监督和服务意识,提供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建立了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相关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在项目验收阶段,积极参与课题验收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在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建立了内部科研管理制度、加强了科研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责任机制。 监督检查组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测控制物联网共性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和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实施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给出阶段性评价和综合评审意见,认为大连理工大学作为法人单位建立了科研任务、经费、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并推行了岗位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了项目实施成效,在课题申请、预算编制、组织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为课题组建提供了服务和指导,本次检查的支撑计划课题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完成了合同任务和指标,进展情况良好。同时,监督检查组也对我校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计划项目进度略有滞后,成果转化方面稍嫌不足等弱点提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和意见。 最后,欧进萍校长代表学校对监督检查组各位领导与专家的到来表示了衷心的感谢,提出将在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我校法人责任制建设,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责任机制,以国家重点实验室为重要依托力量,探索符合高校发展特色的科研特区建设,深化改革,努力创新,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地区)重大需求,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实力,增强人才培养、服务社会能力,为国家科技发展贡献自身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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