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科技部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评审专家的通知(详见附件),主要针对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新能源汽车等48个重点专项领域征集专家,有关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熟悉国内外领域的最新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造诣,客观公正、信誉良好。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
将重点考虑以下条件:
1、两院院士、获得过“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青年、长江学者等荣誉,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排名前三)及以上;
2、具有正高职称,5年以内作为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承担过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中央财政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
3、担任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
5、在主要国际组织中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重点专项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并于6月15日下班前将推荐表发送至:robin@
注:本次为增补专家,以前已经在库的专家不需要再次提交。
三、联系人
联系人: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8605
科研院 高新部
2017/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