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位老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9]2615号,见附件2),国家发改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决定于2009-2011年联合组织实施现代医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见附件4)有关规定,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能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许可文件,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较好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二、专项中产业化和示范应用项目应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进行申报,我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
三、请各位有条件申报的老师按照有关要求,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0年1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1份(电子文本1份)报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备案。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我院进行联系。
四、科学技术研究院 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
联系人:刘永刚
联系电话:84708601、84707603、15041158527
Email:liuyg@
科学技术研究院
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
文件: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申报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现代中药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文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文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