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
为加快引导和推动我国物联网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启动实施了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203号)转发给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及时关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告信息,及时了解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启动情况;
2.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较好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3.推荐类别及申报主体:一是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由企业牵头申报,部直属高校作为主要参加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二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可由具有相应工作基础的部直属高校牵头申报;
4.本次专项采用纸质材料申报和网上申报并行的组织实施方式。拟通过我司推荐申报的项目(每校原则不超过2项),请先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于2012年5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将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项目的备案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须附各项目简介及所有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到主楼106,逾期不再受理;
5.在项目组织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
教育部联系人:赵春晓 电话(传真):010-66096733
学校联系人:赵美森 8470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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