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系)领导、专家:
为推动中国南非科学技术合作与发展,两国政府于1999年3月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政府科学和技术合作协定》。根据该协定,中国科技部和南非科技部设立了“中国-南非联合研究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双方研究机构和企业和开展联合研究提供交流经费支持,每年支持不超过15个项目。
一、支持重点领域
经双方商定,第七批中南联合研究计划交流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为:生物技术、可再生能源、新材料、考古科学、农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要求
1. 本轮项目旨在支持中国南非两国的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就共同感兴趣并能使双方受益的课题开展合作研究开发,为项目合作中的人员交流提供经费支持。
2. 合作项目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具有技术输出或产业化前景的研究开发项目将优先考虑。
3. 合作双方应已就合作项目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并具备相应研发投入能力。
4. 合作项目应阐述合作双方在项目中的贡献和分工。
5. 合作双方应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
6. 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7. 中国南非合作双方应协商后联合提出申请,同时报送中国科技部和南非科技部,单方申报的项目将不予以考虑。
三、申报主体要求
1. 中方申报单位资质应符合《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
2. 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所需的技术基础和资金。
3.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申报单位均应在各自国家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申报。
四、资助方式
1.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南非科技部下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申报单位,用于项目合作中的人员交流经费。
2. 获批项目在项目执行通知下达后三年内,每年支持双方项目单位进行一次互访(含一次出访和一次接待),每次出访或接待不超过50人天,出访人数不超过5人。
3. 项目费用按双方对等原则负担。中方出访团组的直航国际旅费由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负担,在南非期间食宿、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由南方负担;南方来访团组的国际旅费由南方支付,其在华期间食宿、市内和城市间交通费用由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负担。
五、申报材料要求
双方申报单位请于4月22日前,根据各自国家的计划管理程序和规定要求,同时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和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分别提交正式申报材料。中方申报单位请按以下要求申报:
1. 申请材料包括联合研究计划交流项目中英文申报表(见附件2、3,请用A4纸打印)及双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复印件一式三份,以及以上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请按照申报材料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勿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2. 申报材料应通过推荐部门正式行文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联系地址见下文)。我校项目推荐部门为教育部(其他信息请联系科学技术研究院,电话:84707603)。未通过推荐部门报送或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 中文项目申报表纸版需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英文项目申报表纸版需外方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
4. 填写材料时,请注意内外有别。如申请材料中有涉密内容,应只在中文申请表中填写并注明,并在电子版材料中删除。中英文项目申报表不可简单互译,否则,将视为无效申请。
5. 项目申报表可通过科技部网站()和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的相应版面下载,或见附件。
6. 南方合作机构需按照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要求同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参考网址:。
六、项目评审及立项
项目征集结束后,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将分别按各自管理程序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共同确定第七批中国-南非联合研究计划交流项目,并以发文形式通告立项的各有关单位,未立项的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七、申报咨询: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滕洪胜、江南
电话:010-68598204、010-58881345
传真:010-68515808、010-58881344
邮箱:tenghs@mos、hzs_yfc@mos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孙红新
电话:0411-84707603
邮箱:kjckfk@
附件:
1、联合研究计划交流项目申报书(中文)
2、联合研究计划交流项目申报书(英文)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