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系)领导、专家:
根据科技部通知,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开始启动,本次基地认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 请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2)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4)。
一、组织推荐和认定程序
(一)各组织(推荐)部门(详见科技部通知)推荐本地或本部门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申请原则上每类不超过1个,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原则上不超过3个。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要求与多个国别开展合作且与外方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包括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合作研发、联合培养人才、交流互访、技术转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
国际创新园的申请由申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向科技部提出并不超过1个。
(二) 由组织(推荐)部门对申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统一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函推荐。申请书和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光盘同时报送。
(三) 由科学技术部相关部门对提交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议,形成专家咨询意见。
(四)科学技术部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审核并认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申报,至2013年6月5日截止。
三、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综合计划处 庄嘉
电话:010-58881311 邮箱:zhuangj@mos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孙红新
电话:0411-84707603 邮箱: kjckfk@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附件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附件4:四类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及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1.1: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
4.1.2:国际创新园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2.1: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
4.2.2: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3.1: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
4.3.2: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4.1: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
4.4.2: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