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为2013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具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未完成2011、2012和2013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2、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按通知要求,积极联系相关企业,由企业牵头展开申报工作,经信委要求在5月2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报送两份纸质材料。
3、有关项目申报详情请见工信部链接:
市经信委联系人:王丽云,电话:83646596
科研院联系人:金瑞星 赵美森
联系电话:84708605 84708601
科研院 高新部
201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