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项目选择和评价机制,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引领经济转型、支撑区域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的重要作用,经研究,省科技厅决定建立创新信息征集制度,全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建议,全面了解掌握我省的科技创新需求,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全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区域创新的重点任务,制定下发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做好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工作,现开展指南方向建议征集,通告如下:
一、征集的原则
1.突出重点任务。指南方向建议要重点围绕《辽宁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我省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将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做为主攻方向。
2.瞄准核心目标。指南方向建议要按照引领、支撑、引导三个计划层次,将打造100个 “中国第一”的重点产品(装备)、重大技术、重大平台等做为主要目标。
3.坚持五位一体。指南方向建议要注重产业、基地、项目、人才、平台五位一体的统筹。突出体现支撑产业发展,园区和集群建设,人才培养和平台作用发挥。
4.注重企业主体。指南方向建议要重点围绕企业创新需求,以企业为主体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产业化。
5.强化协同创新。指南方向建议要注重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围绕任务目标开展协同创新。
二、征集的内容和范围
1.指南方向建议征集的重点内容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开展项目研发活动的相关背景信息以及经费的预算信息等。
2.指南方向建议征集的范围主要包括:科技攻关及成果产业化计划、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计划、创新环境能力建设计划等。
三、申报主体的资格和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辽宁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中开展研发活动的团队及个人;
2.在相关研究领域和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3.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4.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四、征集方式及时限要求
1.指南方向建议征集采用网上征集方式。申报者须登录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系统菜单中选择“指南申报”,点击“指南新增”,完成《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方向征集表》的填报。然后在“指南一览”中,勾选相应指南,点击屏幕右上角“上报”按钮,完成上报。
2.系统已注册用户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未注册用户须先行注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项目管理将使用同一账号。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严禁在网上申报,须直接向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
4.2015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及论证工作将于8月末结束,请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填报。过期上报的指南方向建议,将纳入下一年度的指南方向参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指南方向建议仅是咨询形式,不作为立项承诺;
2.省科技厅将建立征信考核制度,对申报指南方向建议真实性进行信用考核,并依据申报者的失信行为,取消其承担项目的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厅联系人:张金钰
联系电话:024-23983409
传 真:024-23983700
电子邮箱:lngb2006@126.com
项目管理系统联系人:徐大治
联系电话:024-83186031、83186035、83186039
科研院联系人:金瑞星 赵美森 刘连峰
联系电话:84708605 84708601 84706700 13604110155 1350425564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