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系:
为支持中国与亚非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根据我国与有关亚非国家签署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及部门合作协议,现征集2015年度中国与部分亚非国家的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及政府间交流项目。
一、项目类型
1.联合研究项目
本年度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的征集国别为以色列、日本、新加坡,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
其中对日合作的日方合作方必须是日本理化研究所。
2.产业技术合作项目
本年度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的征集国别为韩国、以色列,征集领域不限。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
3.交流项目
本年度政府间交流项目的征集国别为南非、泰国,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要求
联合研究项目和交流项目中方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及的中方申报单位必须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所有三类项目的申请均需由国内外双方分别向各自国家主管部门申报,单方面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
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和产业技术合作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每类计划资助项目个数及额度见附件1。其中,对于产业技术合作项目,政府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总研发投入的50%;
政府间交流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每年支持一次互访,出访和接待团组数量均不超过50人天,且出访人数不超过5人。费用采取对等接待原则,科技部资助中方出访团组的国际旅费及外方来访团组的在华食宿交通等费用,外方负责中方团组在外期间的食宿交通以及外方来华的国际旅费。
四、项目申报与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要求
联合研究和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建议书请按照附件2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交流项目申请表请按照附件3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此外,所有三类项目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双方针对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协议等材料。
2) 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
所有提交的材料电子版请按照“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设置文件名。
2. 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和电子版光盘(其中附件4只需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主楼106和项目推荐部门。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kjckfk@,文件名及邮件主题设为“申报2015年项目-国别-项目类型-推荐部门-项目名称”, 征集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下午5点。
项目推荐部门为教育部或大连市科技局.
五、项目评审与立项
科技部将根据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评审程序进行项目评审。一般情况下,5-9月为战略评审与技术评审期,10月将与外方共同确定资助的项目。
同等情况下,国合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六、联系人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亚非与独联体处: 王夏、滕洪胜 010-68512070、68598204
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院: 孙红新 0411-84707603
附件:
1. 亚非国家2015年度政府间项目征集一览表
2. 项目建议书(请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
3. 亚非国家政府间交流项目申请表
4. 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