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相关专家: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掌握科技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1年度 863计划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报范围
2006年至2011年度已立项下达预算,且尚未验收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及专题的课题。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1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不编报2011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2012年的决算报告中编制反映。
二、决算编报要求
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课题经费使用的客观反映,也是课题经费财务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度决算编报的各项工作。
2. 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由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汇总所有承担单位收支情况后填报。
三、决算编报程序
1.课题承担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填报课题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并编写说明,审核后上报。
2. 课题承担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为课题单位填写课题任务(合同)书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3.涉密课题承担单位在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的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2011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软件”。其中 “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十一五课题”,“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选择“十二五课题”。
4. 书面决算报告必须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系统正式提交的数据完全一致。
5. 科技部相关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分管领域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安排:
2012年4月13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将年度财务决算资料电子版网上报送课题管理单位。
2012年4月2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将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份)报送科研院高新技术与校企合作部(主楼106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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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