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产学研合作科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农业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0-18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有关专家:

辽宁省科技厅正在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农业领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藏粮于技”,推进种业科技创新,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创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聚焦“藏粮于地”,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开展黑土地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创建提供东北地区多种土壤保墒培肥解决方案的“辽河模式”。

二、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210179:002022102717:00,项目负责人需在此期间内提交初审。

四、有关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196411日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不得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鼓励45岁以下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197811日以后出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2.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有上述在研项目,但在本次申报受理截止日前,已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并经初审推荐单位审核通过的,可以申报项目。若后续项目验收不通过,不予立项。

应急攻关类、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项目负责人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起始时间应在国家2023年度中央引导资金预算批复之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项目支持额度60万元。

4.本次农业领域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我校限推2项。

五、联系方式

1.农村科技处 石新辉 024-23983401

2.规划与平台处 024-23983439

3.资金管理处 024-23983446

4.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张丽娜

联系电话:024-239831581761248864718640558881


学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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