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产学研合作科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医工交叉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1-24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专家:

辽宁省科技厅正在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医工交叉联合基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推荐、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均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时间为2022119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截止日期前在系统提交。

三、计划设置

医工交叉联合基金计划是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计划的子计划,2022年医工交叉联合基金主要围绕医疗器械领域、医疗新材料领域、医疗信息技术领域、先进诊疗技术领域等医工交叉重点领域与中国医科大学等11家医院、高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建立医工交叉联合基金,该基金由省科技厅与合作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每个项目由三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为1:2:2(其中财政资金比例为20%)。所有项目均纳入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进行管理。支持额度为每项25万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受理范围。医工交叉联合基金只接受联合出资单位(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中医药研究院)在职科研人员和202412月以前在站的博士后申请。

2.项目申报要求。项目应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由医学类高校或医院与工科类高校或科研院所自由组合申报。

3.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第一申报人要求197711日(含)以后出生,需具备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由项目第一负责人负责申报,并在共同申报人信息栏中填写共同申报人的相关信息。

4.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5)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道德的。

6.暂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7.各初审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科技厅联系方式

引 智 处联系人:郭 联系电话:024-23983421

技术支持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17612488647

 张丽娜 联系电话:18640558881


学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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