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相关专家:
大连市科技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2022年大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在引领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突出指南的聚焦性、引领性、开放性、关联性、实操性。
1.突出指南编制的聚焦性。一是强化重点产业培育,聚焦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领域,加大“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力度。加大对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是聚焦科技创新重点任务、重大科技应用场景。支撑中日合作、区域合作、高新区发展,支持节能环保、公共安全、文化与科技融合等关键技术攻关。三是双重项目,聚焦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研究课题应与大连市重点产业紧密结合,重点支持科技成果在连转化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四是创新基金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应在我市转移转化,重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2.突出指南编制的引领性。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链条,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继续实施“揭榜制”,围绕企业需求,由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根据企业需求设立研发项目。
3.突出指南编制的开放性。指南编制的过程中,充分吸收相关部门、行业、地方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更好体现创新驱动战略意图,反映各方特别是我市产业技术需求。
4.突出指南编制的关联性。指南的编制要与我市产业的发展紧密关联,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要与高校院所的技术供给、企业的技术需求紧密关联,突出产学研合作;要使高校院所的应用基础研究等项目与本地成果转化以及产业技术攻关需求紧密关联,有效衔接。指南要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指标的预期,在研发费用投入、成果转化落地、攻关“卡脖子”技术、增加科研人员就业、新增科研助理就业等指标上要予以明确约束性指标。对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要重点关注在本市域转化落地。指标要有阶段性考核指标,指标要可量化、可考量,避免模糊性指标。对于学术性指标,要有代表作、产业化规模、行业资质认可、新产品证书、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
5.突出指南编制的实操性。指南编制要注重可操作性,即代表科技创新前沿,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带动效应,突出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能力。对我市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应用场景方面,对申报主体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依托新型研发机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要重点支持。聚焦区域创新发展核心问题,探索市、区(市、县)两级整合政策资源,联合攻关。
二、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项目需求所属领域参照但不限于《大连市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创新指南》(大政发〔2017〕118号)的领域方向。
(一)揭榜挂帅
需求应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制,加大“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力度。
(二)重点科技研发计划
需求应围绕未来型、先导型产业和其他重点产业领域,形成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
(三)科技创新基金
征集的范围包括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惠民部分类别项目。项目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优势学科、重点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指南建议方向。
1.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双重”项目)。主要征集高校院所依托国家一流学科或省一流学科组织实施的重大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应与大连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重点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提供技术支撑。
2.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主要征集高校院所开展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应用基础性课题研究。
3.科技惠民。主要征集科普基地建设与科普活动开展、软科学研究、医疗卫生、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科技扶贫与科技特派、现代农业等惠及民生的科技创新项目。
(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项目需求应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可以完成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转化的科技成果来源于高校院所,成果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应认定登记,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以上。
(五)区域合作专项
主要征集我市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行业协会等与上海市、沈阳市、东北三省一区(内蒙古自治区)、辽宁沿海经济带五市(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主体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面向洁净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海洋工程等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围绕区域重点、特色产业以及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实际需求,由合作双方共同实施的产业发展关键与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交流合作平台载体建设等。
(六)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主要征集围绕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开展前沿应用基础技术研究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外合作方原则上应在该技术领域具备领先或技术优势,并与中方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均需配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团队,分工明确;合作双方应签署技术合作协议,原则上合作研发成果由中方所有。项目单位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引进国外人才项目重复,项目研发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征集内容
根据项目类别填报不同的指南建议,突出项目选题的背景、意义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主要内容和目标,详见附表。其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双重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由技术提供方和技术需求方双向填报。技术提供方建议主要从具体技术、战略意义、技术现状和研发建议等方面进行描述,技术需求方建议由企业主体提出建议,主要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重大技术需求和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描述。
四、填报要求
1.填报单位须按照各领域指南征求意见稿形式,按照征集类别、领域撰写需求或指南。填报时,要边界清晰、目标明确,突出项目的前瞻性、先进性、创新性。
2.指南征集仅是咨询形式,不作为立项承诺。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3.本次需求征集以无纸化方式进行,统一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9日截止。
具体操作流程:
登录(注册)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90.30/kjjpm/user/login.html),点选“指南征集”选项,在线填报,需填写指南建议征集表及指南凝练信息表,按领域提交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企业需求可直接提交,高校、科研院所经所属科研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
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 冯浩东 15840923121
五、业务咨询电话
大连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1.高新处 0411—39989885,主要负责新一代信息技术、精细化工、智能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碳达峰碳中和(工业领域)、清洁能源、新材料、交通装备、文化与科技融合、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指南征集。
2.社农处 0411—39989856,主要负责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碳达峰碳中和(社发领域)、海洋经济、医疗卫生、公共安全与防灾减灾等领域指南征集。
3.成果处 0411—39989850,主要负责重点学科重大课题(“双重”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指南征集。
4.法规处 0411—39989846,主要负责科普基地建设与软课题研究等指南征集。
5.区域处 0411-39989867,主要负责区域合作、高新区发展专项指南征集。
6.外专处0411-39989823,主要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指南征集。
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科研院产学研合作科 孙红新 金瑞星 84707603 84708605
主要负责揭榜挂帅、重点研发计划、科创基金、国合专项
2.文科建设办公室 孙莹 84707120
主要负责科技惠民中软科学
3.开发院科技成果转化科 李贺 84707673
主要负责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大连市“揭榜挂帅”科技攻关技术需求征集表
附件2:2022年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指南建议征集表
附件3:2022年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表
附件4:2022年大连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
附件5:2022年大连市区域合作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
附件6:2022年大连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指南建议征集表
附件7:2022年指南凝练信息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