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相关专家:
为做好2020年大连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征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依据、原则与范围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文件要求,引导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简政放权、激发活力,聚焦重点、突出绩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项目需求征集:
(一)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围绕人工智能及其相关新一代信息技术、精细化工、先进装备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等未来型、先导型产业,支持高校院所开展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已取得一定研究基础,与我市企业开展了产学研合作,能为解决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破解关键科学原理、机理机制的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二)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国家、省、市级各类基地,包括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设立的基地(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建设。2018、2019年已获得市级研发资金支持的创新基地不得申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建设,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扶贫项目等。
(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中心、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跨区域研发合作和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活动以及“百城百园”行动。“百城百园”行动项目仅限于高新园区和金普新区所辖的单位申报。
二、 其他事宜
1、在线填报项目需求。请相关专家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于5月7日前完成在线填写引导资金项目需求征集表(见附件1)工作。
2.填报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3、联系人:张长亮 18698605396
李 贺 15524575233(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