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产学研合作科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新冠疫情应急技术研发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8-19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专家:

根据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为支持大连市科研力量围绕疫情防控一线紧迫需求开展应急科研攻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决定把“新冠疫情应急技术研发专项”纳入《大连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基金申报指南》申报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针对当前大连等地区冷链食品加工及运输引起的新冠疫情传播,开展高效绿色新型冠状病毒消杀技术研发,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消杀作用过程、消杀机理和凋亡机制,开发新型冠状病毒高效绿色消杀技术产品,攻克冷链食品加工过程中新型冠状病毒消杀及装载运输过程中外包装新型冠状病毒消杀等关键技术。

二、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执行期从项目申报截止日期算起,一般应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实际主持项目研究工作。放宽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限制,在研项目负责人可继续申报。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项目涉及生物安全的,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工作程序

(一)按照依法行政和一网通办要求,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网址为http://124.93.228.125:8080/kjjpm/user/login_user.html,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平台操作指南》

1.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材料准备,采取网上申报报送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向科学技术研究院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书;2. 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等。

申报材料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一式两份交至主楼108房间

五、有关要求

)申报日期: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

)申报项目归口处室和技术支持电话:

校内联系人:张长亮

联系电话:84707603 18698605396 邮箱:kjckfk@

市科技局社农处,咨询电话: 0411—39989856,13591376554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许精华15668605856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1年大连市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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