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团队与基础研究项目科

关于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1-24  点击:[]

为了更好地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别

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2年度项目指南》。《2022年度项目指南》及相关文件请登录基金委网站查阅。

二、申请书规范性要求

12022年基金委继续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2022年基金委持续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各项改革举措体现在《2022年度项目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

2022年申请书填报新变化:

(1)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2)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规范填写个人履历,包括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

(4)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再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 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 PDF 扫描件。

(5)申请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不得是已向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期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相同研究内容再次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6)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2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预算制项目简化预算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科目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

4有关《申请条件》、《预算编报要求》、《限项申请规定》等内容详见《2022年度项目指南》

三、特别说明

1、建议各学部、学院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资助率。科研院也将尽力协助各学部学院在提高申请书申报质量、组织多学科合作、推进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等方面做好工作。

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学部、学院审查通过后报送学校。

2、科研诚信须知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管理,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增加了《科研诚信要求》相关内容,请申请人注意查阅并遵守。

四、申请文件提交有关事项

1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提交一式一份纸质申请书(学校初审用),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要求版本号一致)。

鉴于2022年全部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大批量生成供申请人下载打印的PDF版本申请书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按照学校及所在学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以免延误申报。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书一式一份统一送交科研院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科。

考虑到全校申报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尤其是科研院统一组织申请书规范性审查的时间要求,请各学部学院积极配合,按照规定时间整体提交。要求如下:

34日:学部学院提交申请书初稿一份,统一组织进行申请书规范性审查工作;

37日:学部学院按照科研院要求的审查内容完成申请书规范性审查工作,提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正稿一份,科研院进行上报基金委的各项审查及管理工作。

截止时间:202237

联系人:李力  刘静冉  杨永鑫

电 话:8470860084708958

E-mail:  kyyjcb@dlut.edu.cn



上一条:转发基金委: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