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收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通知邮件后,登录到基金委项目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填报,用户组选择“项目负责人”。
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附件1),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2)、《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
一、正文报告按项目类型的填写要求如下: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验收技术指标等)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如有)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4.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二、报送材料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在基金委ISIS系统中填报《计划书》完成后,生成PDF下载并打印预算表及预算说明二部分页面,由学部学院科研秘书统一送交财务处科技财务科进行预算审核。
批准金额与申请金额一致的,经费预算按申请书填写即可;批准金额比申请金额减少的,各分项预算略减即可。如有经费预算调整的需求,在到账后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在计划书审批阶段,基金委不予调整。
2. 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经财务处审查合格之后,由项目负责人通过基金委系统上传提交《计划书》电子版。
完成此项工作的截止时间:10月20日
3. 学校进行系统电子版审核工作,基金委项目信息系统中计划书状态显示为“基金委已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打印纸质《计划书》一式二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由于申请书采用无纸化形式,需要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原件)一式二份,一份订在计划书之后,一份学校存档用。
纸质《计划书》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财务处加盖财务部门印章,并报科研院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科。
纸质文件内容与版本号应与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
完成此项工作的截止时间:11月1日
4. 基金申请书中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要向合作单位转拨资金的,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研究合同(附件4),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做出说明。
附件:1.1、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
1.2、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包干制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9月30日修订)
3、项目计划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1年10月
4、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合同书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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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力 电话:84708600
财务处科技财务科
预算审核联系电话:8470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