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管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相关背景
(一)科学基金深化改革
2018年6月,第八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方案,以“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为任务,明确“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科学问题的资助导向,建立“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的分类评审机制,构建符合知识体系逻辑结构、促进知识和应用融通的学科布局的构建,建成理念先进、制度规范、独具特色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更好地发挥科学基金在我国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基础性引领作用。
(二)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三)增加重大项目遴选的竞争性
为增加竞争性,所征集的立项领域建议将经过科学处组织论证、管理科学部宏观协调、专家咨询委员会遴选等程序,最终确定立项领域,并发布指南。
二、立项建议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 研究方向应为管理科学研究领域前沿方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立足中国管理实践,符合学部“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同时避免与近期管理科学部已立项或已发布的重大项目研究方向重复或者相似。学部“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以及近5年已立项/发布的重大项目研究方向见附件1。
鼓励引导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等突破和创新的研究方向,鼓励与数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科学、信息科学等其他学科大跨度交叉的研究方向。
2. 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明确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 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 立项依据:包括重大项目立项领域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国内外研究现状、所属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及理由;
2. 建议领域所属管理科学部“十四五”优先发展领域及理由;
3.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
4.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
(四)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请于2021年1月31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电子版(见附件2)发至管理科学部联系人邮箱:lijt@nsfc.gov.cn。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统一为PDF格式。
(五)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综合处
联系人:李江涛
电话:010-62327156
电子信箱:lijt@nsfc.gov.cn。
科研院联系人: 李力 刘静冉 联系电话:84708600 邮件:fu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