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团队与基础研究项目科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2-27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老师:

  2020年辽宁省科技计划申报立项工作现已开始,2020年,省科技厅将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省技术创新引导及基地人才等五大类计划,同时做好与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现将相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发布的申报指南主要包括: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含优秀青年基金计划、资助计划、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其他计划类别的申报指南及要求另行发布。

二、申报程序

  2020年辽宁省各类科技计划申报、推荐、论证、立项及过程管理工作依托“辽宁省综合信息平台”(网址:)进行。

  注意:新用户需要注册,注册时选:申报单位二级用户,工作日当天科研院会审核通过。

三、申报时间

  2020年1月6日之前,申请人在网上完成项目名称、申请人和参加人基本信息、摘要和关键词等基础信息的填写工作,以便学校对项目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    鉴定,并进行查重。(注:在系统中保存和提交都行)

       2020年2月5日之前,申请人在网上正式提交申请书(需通过完整性检查,既在系统中提交项目,项目流程变为:提交至所在单位);

       2020年2月14日之前,学校组织校内评审,根据科技厅下发的限额申报指标,遴选出推荐人选,并组织上报。

四、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人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除相关证明材料外,如无特殊要求,不必上报纸质申报材料。

  2.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

  3.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及初审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项目一经立项,相关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4.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6.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7.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不得在网上申报,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材料,由相关计划归口部门指定专人受理。


  注意:

1、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在网上申报截止后,科研院会根据最终申报情况和科技厅下发的基金限额推荐数,开展推荐评审工作。


五、联系方式


科研院联系人: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张长亮 电话:84707603 邮件:kjckfk@

2020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      齐庚虎 电话:84708958 邮件:kyyjcb1@



科技厅联系人:

规划与平台处联系人:王旭 024-23983427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郭翔 15998349870

厅机关纪委联系人:胡波 024-23983416

各类科技计划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邮编: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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