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推迟2020年度项目申请与结题时间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20】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等相关事宜作出相应调整,通知如下:
1. 由原定的2020年3月5日提交申请书初稿一份,学部学院统一进行申请书规范性审查工作,调整为2020年4月6日中午12点前,申请人在线生成PDF,提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版本给学部学院统一进行规范性审查工作。
2. 由原定的2020年3月9日学部学院完成申请书规范性审查工作,提交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正稿到科研院,改为2020年4月10日中午12点前学部学院完成申请书规范性审查,申请人在线提交修改后的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科研院进行上报基金委的各项审查及管理工作,并于2020年4月18日17:00点前在线提交所有申请书至基金委,科研院将于2020年4月19-20日上传学校的科研诚信承诺书电子扫描件(含所有申报老师的信息,学校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给基金委。
几点说明:
1. 基金委要求,在2020年5月31日(含)以前截止申请的所有项目类型,包含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和非集中接收申请项目,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无法提供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正文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注明,并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情况通知依托单位后续提供。
2. 考虑到在抗击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无暇在4月20日前提交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对上述人员再次开放申请,从而保证上述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请相关一线科研人员及时通报科研院,由学校在2020年4月20日前在信息系统中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学校原拟提交申请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无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申请的科研人员备案表,加盖公章承诺真实准确并扫描上传。对于已在备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员,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放申请,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 由于申报时间统一推迟,2020年度基金申请书准备时间相对充裕,全国申报整体质量预计会有较大提高,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准备,充分打磨,提高申请书质量。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力 刘静冉 杨永鑫
电 话:84708600,84708958
E-mail: kyyj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