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申报工作从即日起进行,详细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优先发展领域课题资助范围包括 “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地球科学”八个领域。
1.节能环保包括高效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等。
2.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数字虚拟等。
3.生物包括创新药物、生物医学工程、生物育种、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等。
4.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装备、空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
5.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光伏、风电、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生物质能等。
6.新材料包括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基础材料研究等。
7.新能源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相关核心技术研究。
8.地球科学包括地理学、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空间物理学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博士点基金优先发展领域课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凡在高校科研第一线工作、经正式批准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正高职称),均可申请资助(已退休者不得申请)。为使博士点基金与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申请课题必须有博士生参加。
2.申请人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资助并均已结题。
3.为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各校在申报课题时应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研究基地的课题申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指导博士生的教授若有已结题的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并且目前只有一项博导类在研课题,仍可申报本课题。
4.本年度申请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者(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不可申报本课题(包括作为课题参加人)。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40万元。
6.申报课题应以基础性研究为主。
三、该课题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申报,教育部分配我校的限额为6项。超过限额科研院将组织校内遴选。
四、申报要求
1.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三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2.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校内遴选可先不进行查新,确定推荐上报后再补充查新材料。)
3.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4.根据教育部规定,申请者(通过校内遴选正式上报教育部的课题)需交纳课题申报费500元,评审费通过财务转账到科研院。
5.请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的申请书并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科研院基础研究与团队管理部(主楼210),同时通过邮件发送申请书电子版以备校内遴选。
联系人:李占英 杜冲
联系电话:84708600
电子邮箱:kyyj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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