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现就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进站须满8个月。
2.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3.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正在申报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报送材料
特别资助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工作决定采取公开申报后再进行校内遴选的方式进行。
博士后请于4月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于4月17日前发电子版《申报表》邮件到:kyyjcb@ 。
之后进行校内遴选,科研院会通知被推荐人网上提交《申报表》,请于4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1式2份(要求1份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签字,于4月26日前报科研院(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A4幅面,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三、其它相关事宜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标准将依据国家财政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科研院联系人:齐庚虎
电话:84708958
邮件:kyyjcb@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人:池莲子、杨晓蓉
联系电话:010-62335023、82387704(FAX)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 编: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