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首席科学家:
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我部工作安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2012年第一批新立项目课题经费概预算申报及2010年立项项目课题后三年预算申报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算编报要求
1.项目概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概算书之前,各单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概算编制原则。概算编报应当结合项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目标相关性是指项目概算应与项目研究任务密切相关,概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政策相符性是指项目概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概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经济合理性是指项目概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3.支出概算和来源概算必须同时编制。项目概算编制应满足平衡公式:项目经费支出概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概算合计 。
4.项目概算说明书。概算说明书作为项目概算申报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定项目概算的依据,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进行编写。
二、认真组织课题预算编报工作
1.高度重视预算编报工作。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和协调人负责组织项目经费预算的申报工作,应在预算申报过程中加强组织协调,精心指导部署,做好项目下设各课题预算编报的指导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汇总各课题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质量。
2.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是编制预算的责任主体,对课题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课题负责人应该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进行课题经费预算的编报。在编制经费预算前,应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 首先课题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已明确;其次认真阅读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课题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审批课题经费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课题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各项支出标准应严格执行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由于研究任务的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一定要进行重点说明。
三、概预算申报范围、程序及要求
1.申报范围: 已确定立项的2012年项目编报五年概算及前两年预算;2010年立项项目应编制后三年预算。
2.概预算申报程序。进入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使用填报项目申请书的账号登录,并选择973计划进行填报。
3.申报要求:概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一致。申报书按照规定要求签章和装订后,报送一式8份,同时报送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各8份。预算申报书和任务书各需原件一份,其他可以是复印件(预算申报书和任务书均按项目在前,课题在后的顺序各自装订,原则上应双面复印)。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
2012年项目概预算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应于10月11日(早9点~晚6点)报送纸质材料;
2010年项目预算申报系统开通时间2011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应于10月18日(早9点~晚6点)报送纸质材料。
2.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乙7号,973计划预算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1。
3.联系人:张倩、宋金珂
咨询电话:010-88231317
4.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010-88659000-5
电子邮箱:finance@mos
校内联系人:李占英
电话:84708600
Email:kyyj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