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报工作,教育部科技司开始了2014年度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推荐原则
1.此次推荐只面向教育部直属高校,且申请经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2、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教育部科技司将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择优向基金委推荐符合项目资助范围、具有明显竞争力和前期培育基础好的项目。
3.项目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和正在承担(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基金委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为1项;
此类项目经推荐并获得基金委资助后,原则上要求结题前该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其它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
4.申请人须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附件2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材料报送
1.请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及撰写提纲”(附件1) ,准确把握项目定位,在2014年3月5日前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进行申请书在线填写并提交。其中: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正文报告按照撰写提纲填写。
2.由于教育部要求限额推荐,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论证和遴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占英
电 话:84708600
E-mail:kyyjcb@
附件:
1、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及撰写提纲点击下载文件
2、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