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CIHR)达成的协议,双方将于2016年共同资助非传染病领域的流行病学队列研究项目,鼓励和支持双方科学家针对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因素,基于健康和疾病的发育根源理念,合作开展干预队列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H2610】:涉及从妊娠前期到妊娠期、婴儿期、幼儿期一系列连续性干预措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 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其它非传染性疾病发病风险相关的肥胖症、脂肪沉积和代谢标志物。
2. 除上述危险因素外,研究可涉及其它与非传染性疾病相关的风险因子。
具体的研究目标和资助领域(英文),请详见本项目指南附件1。
(二)资助规模:1项。
(三)资助强度:NSFC对获批准项目资助直接经费1500万元,CIHR对获批准项目资助经费250万加元。
(四)资助内容:NSFC与CIHR分别负责资助本国科学家的研究经费、为开展双边交流所需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项目获资助后,项目负责人除了与合作者之间的学术交流外,还须按照NSFC和CIHR的要求,参加2016年6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健康生命轨迹计划”学术研讨会以及项目年度进展交流会议等必要的学术活动。
(五)项目执行期限: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中方申请人须选择以上列出的申请代码填写中文申请书,对于未按要求填写此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要求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中加双方合作者应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和潜力,围绕科学问题开展合作研究。
(三)中加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分别向NSFC和CIHR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加方合作者须按照CIHR发布的项目指南()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四)鼓励跨学科研究。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
(二)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限制。
(三)正在承担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四)《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 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 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IHR项目(中加)”,然后按照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批准号,即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文申请书填写要求
中文申请书应与英文申请材料在内容上保持一致。同时,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项目英文名称须与加方合作者向CIHR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
(三)附件材料
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 联合英文申请书(下载本指南附件2填写)。双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内容应完全一致,该项目的同行评议将以此英文申请书内容为准。注意:双方申请人必须在英文申请书最后一页的申请人协议处签字确认。
2. 加方合作者向CIHR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请材料,由加方合作者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提供给中方申请人,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在ISIS系统中上传。
3. 中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的英文学术简历(格式参见本指南附件3)。
(四)申请材料受理方式
1. 电子版申请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完毕后,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录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
2. 纸质版申请材料:打印一套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本项目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并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
(五)申请截止时间
1.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4月11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2016年4月11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纸质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16年4月5-11日,公共节假日期间不予接收。
2. 加方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7日。CIHR项目指南链接:。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不全或提交和确认时间晚于截止时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务请注意。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联系人:魏芹 刘秀萍
电 话:010-62325544;010-62325377
传 真:010-62327004
电 邮:weiqin@nsfc.gov.cn;liuxp@nsfc.gov.cn
邮 编:100085
(二)加拿大卫生研究院
电 话:+1-613-954-1968
电 邮:support@cihr-irsc.gc.ca
附件:1. 研究目标和资助领域(英文)
2. 联合英文申请书
3. 英文学术简历模板
科研院联系人:李力
联系电话:8470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