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切实落实《辽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着眼于扶持和培育一批优秀科研创新群体,为我省新一轮振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辽宁省教育厅决定组织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创新团队须依托科技平台。科技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高校—企业研究院。
2. 鼓励高校牵头,在实施“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及组建校企协同创新联盟活动中,与科研院所、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围绕世界、国家和我省科学技术重点领域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2. 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具有明显优势,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创新性成果,具备冲击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在反哺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显著。
3. 创新团队的带头人须是科技平台的负责人或方向带头人,品德高尚,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般应在本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 创新团队人数一般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5. 优先资助下列团队:已经并在后续研究中能继续为我省产业升级壮大转移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带头人成功实现新老交替;多学科交叉组建。
6. 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除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外,校级领导不得担任创新团队带头人。
7. “十二五”期间获批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
三、申报名额
我校限报2个创新团队。
四、资助方式与标准
省教育厅资助经费50万元,以科研项目形式一次性下拨。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的团队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的压缩包文件:
1、申请书(word格式,模板见附件1)
2、附件证明材料(整合成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包括团队各类前期成果材料,如论著附首页及版权页、专利获奖附证书、项目附批准文件或合同书封面、基本信息及签章页等)
3、《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模板见附件2)
申报材料须经院系科研秘书审核无误后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1日。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无法提交。
系统登录方法:大连理工大学主页—科学研究—科研管理,使用校园门户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首页“我的科研”,点击“可申报项目信息”进入申报。
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系统中“我的办公”-“文件下载”进行下载查看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占英,84708600, kyyj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