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院、财务处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了2016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结题结账手续,结余经费使用方式:原账号中留用2年,留用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
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并附参与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复印件,到科研院及财务处审核办理。
联系电话
科研院:8470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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