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团队与基础研究项目科

关于2016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2017-06-08  点击:[]

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科研院、财务处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了2016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结题结账手续,结余经费使用方式:原账号中留用2年,留用时间至20181231日。

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并附参与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复印件,到科研院及财务处审核办理。

 

联系电话

科研院:84708600

财务处:84708442

 

 

                                                    科研院  财务处

上一条:转发基金委: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加拿大魁北克研究基金会(FRQ)-古巴环境与科技部(CITMA)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下一条:转发基金委: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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