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团队与基础研究项目科

关于2017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结账的通知

2018-07-03  点击:[]

各位项目负责人: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一、我校为课题负责单位的自然基金项目,根据自然基金委结题批复,科研院、财务处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办理了2017年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的结题结账手续,项目负责人无需办理。

结余经费可在原账号使用,留用时间至20201231日。结余经费使用范围参照纵向科研项目直接经费支出范围,各支出科目无预算额度控制。

二、我校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研究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按照牵头单位的结题要求自行办理结题结账手续。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并附参与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准予结题通知》复印件,到科研院及财务处审核办理。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申请表(仅参与项目填写)

 

科研院  财务处

201872

 

上一条:转发基金委: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地球可持续发展全球框架计划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下一条:转发基金委: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征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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