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基地管理科

关于2016年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06-02  点击:[]

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建设工程学部,管理与经济学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2016年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参加考核的人员为截止到2016年6月聘期结束的科学技术研究院现受聘的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

二、考核等级
1、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业务精通,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2、合格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与职业道德,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责任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
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未能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缺勤较多;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未达到要求,在工作中造成失误。

三、考核程序
1、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填写《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期考核表》。
2、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所在的项目团队和学部(院、系)成立年度考核评议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审核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考核材料,收集小组成员评议意见,给出考核综合评定意见。
3、学部(院、系)部门负责人审核评议小组的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公章后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主楼202)。
4、科学技术研究院给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备案。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聘期内的经济补偿金发放给受聘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聘期内的经济补偿金返还给课题组。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
《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期考核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上报主楼202,截止日期是2016年6月17日。
联 系 人:杜冲
联系电话:84709053
电子邮件:duc@
附件:1.《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期考核表》
2. 大连理工大学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2016年聘期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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