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4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点击:[]
根据《关于2014年度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化会字[2014]24号)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编写完成了五年工作总结,现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地点在大连理工大学西部校区F212。如有异议,可向科学技术研究院反映,公示期至7月9日。
联系人:杜冲
联系电话:84709053
电子邮箱:du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4年7月4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参加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现场考察人员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专职科研人员(非事业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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