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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首届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2012-11-13 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点击:[]

  

各学部、院()及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教强市”战略实施,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充分调动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市科协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授奖人数20人。根据大连市科协候选人名额分配,我校将通过初评遴选方式推荐五位候选人参评。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申报材料属实,无虚假盗、窃他人内容之嫌。

(二)在业务上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参评的工作业绩,限制在近五年取得的成果。

2、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或2个以上三等奖)或与之相当的其他奖项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公关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4、通过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为企业或地方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5、在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工作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已获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不在推荐之列。

二、评选程序

(一)评审组织单位对各单位推荐的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由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获奖人名单报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一周。

三、表彰奖励 

对本荣誉称号获得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四、报送材料

被推荐人须提供下列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1、“填表须知”填写《首届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并报送纸质一式两份A4纸大小。

2、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3、《首届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首届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简表》电子版一份。

五、申报截至时间及地点:

校内遴选申报截止时间:1123日(周五下班前)

申报地点:科研院成果部(主楼208室)纸件与电子表格同时提交。电子表请发至 kyycgb@

联系人:方翔  金瑞星 

联系电话: 84707602

附件:1《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

 

                                科研院

                                成果与综合管理部


文件: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文件:大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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