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通知,现将申报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2012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需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进行网上申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
1.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2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2.受理推荐项目的有关申报材料最后期限为2012年11月5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但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2年度科技委全会召开前(12月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3、准备申报的项目组请于10月15日前与校科研院成果与综合管理部联系,以便学校管理部门及时了解申报项目及其材料准备情况。纸制材料请于10月30日前到校科研院成果与综合管理部盖学校公章,联系电话:84708602,地址:主楼208室。
其他事宜请参见附件2的教育部通知。
附件1: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附件2:教育部关于推荐201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年9月29日
文件: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文件:教育部推荐2012十大科技进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