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推荐已经开始,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201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2.0(网址为:http://202.205.176.85:8088/moe/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
三、时间
1.“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0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请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2.请于2010年10月30日完成材料准备并交送科研院成果与综合管理部,此前可与成果与综合管理部联系,提早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修订。但在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2010年 12月10日前报送教育部,以收到为准。
联系方式:84708602 主楼208室
科研院
2010年9月30日
文件: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