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9-03-18  点击:[]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称自然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以下称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以下称进步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称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二、基本条件

被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推荐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程序和相关要求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1、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方式包括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我校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额不限,将严格把关向教育部推荐我校成果。

2青年科学奖实行提名推荐制。提名人包括:由奖励委员会选定的中国科协管辖的相关学会、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校长、两院院士(2名以上联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岁)。由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填写青年奖提名推荐书,撰写提名推荐意见,根据提名推荐要求向教育部推荐。

青年科学奖每年授予名额不超过10名。

3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4、通用项目可于2019年4月15日起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5、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6、所有推荐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通用项目公示内容参考格式见附件4,一经公示,申报主要信息将不能更改,公示截图须在报送材料前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

四、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请拟申报的项目组于2019年3月29日前预报名并指定申报联系人,以便科研院对申报事宜进行必要的指导,邮件报名并电话确认;

2、科研院将根据预报名情况在“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通(2019年4月15日)后分配网络申报登录推荐号和校验码;通用项目完成人可凭科研院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3、请项目组(完成人)于4月30日之前(暂定)前提交申报项目公示材料到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公示内容格式参见附件3);

4、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科研院将进行二次集中审查,审查时间定在4月30日、5月15日,申报的项目组(完成人)在集中审查时间前必须完成《推荐书》的撰写和附件材料的网上提交工作;

5、通用项目电子版材料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项目组(完成人)网上提交后通知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及时完成网上推荐;

6、申报项目书面材料请于2019年6月5日之前报送科研院成果科。通用项目要求提交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版推荐材料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不须通过网上申报和报送)。如有回避要求,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特别提示:

7、请申报项目组(完成人)务必遵守申报时间节点。

8、请申报项目组(完成人)认真阅读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中相应奖种《推荐书及填写说明》。

9、申报自然科学奖的尽早去图书馆做检索引用报告,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尽早到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须盖应用单位财务章和应用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联 系 人: 孔凌       韩丽洁

联系电话:84707602   84708602 

材料审查及报送地点:主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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