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及相关教师:
2013年度大连市科技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市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大连市科技进步奖
二、申报条件
1、大连市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该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如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支持的,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任务下达单位组织的结题验收或鉴定;推荐项目如获得知识产权和标准的(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行业标准等),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获得授权或审定通过;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如新药、压力容器、农药等),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获得批准;其他项目,需在2013年6月30日前通过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鉴定或验收。
(2)申报科技奖所开发的项目须经过一年以上在大连市一定规模的实施应用。工程类等特殊行业项目需应用两年以上。
2、我校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我校申报项目。
3、推荐项目(人选)须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等内容一周以上,不存在异议(公式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
4、已获得成果登记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明。登记程序:请登陆,下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填写后导出,电子邮件发到科研院成果部。
5、以下项目不可申报: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2)已获市级以上各类科学技术奖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采取网络和书面同时申报形式。网络申报同时,报送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的纸质申报材料原件2份、复印件9份,复印件要求隐去完成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评价专家信息(主件、附件中凡涉及以上信息的均要隐去)。电子文档1份。
2、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纸质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超容量)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从2013年起,经评审未获奖及进入评审阶段后自行申请撤回的项目,第二年不能再次推荐。
4、科技奖励网上申报于11月15日前运行。
网址:(见大连科技信息网首页右侧)。请各申报负责人及时在网上注册并准备申报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科技进步奖要求查新,请负责人尽早安排查新工作;
2、请按《应用证明》格式提前到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
3、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申报书》;
4、网上申报注册:单位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组织机构代码:42243609-0;联系人:填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填项目负责人电话;通讯地址: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栾金支行;开户银行账号:21201501910050000923
五、回避要求
申报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推荐时要一并提交。
六、推荐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到科研院成果部(主楼208房间)
联系人: 韩丽洁 孔 凌
电 话: 84708602 84707602
附件:
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点击下载文件
2、填写说明点击下载文件
3、回避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文件
4、应用证明点击下载文件
5、《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点击下载文件
科研院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