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部/院系:
为进一步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来连创业的工作力度,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大连市开始征集第五批“大连市海外学子尖端人才归国创业工程”(以下简称“海创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海外学习工作五年以上,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2.在海外著名企业、研发机构、大学担任过研发主管3年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发明或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前景广阔。
3.在世界500强公司、著名机构担任过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拥有高科技企业创立和企业上市经验,能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并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二、扶持方式:
1.尖端人才一类项目:2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创业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投资担保;
2.尖端人才二类项目:1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创业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投资担保;
3.尖端人才三类项目:5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创业投资、不低于100万元投资担保。
本届“海创工程”评审,将优化资金支持形式,由一次性支付改为分阶段的有条件支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资源配置,提高“海创工程”项目成功率。
三、企业设立要求:
1.立项后在大连高新区内注册并申报纳税,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有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有相关资质证书的财务管理人员。
4.项目申报者(团队)在公司中持有51%以上股份,公司注册资金与扶持额度相匹配。
四、申报办法:
请登录大连海创工程网站:(hc.chinaocs.com),在首页的右上方“学子登录”处点击注册即可。要求在系统内申报(不接受电子邮件申报,申报信息须为中文)。
五、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4点
六、其它事项:
“海创工程”有关政策详情可登陆大连海创工程网站查询。
七、联系方式:
大连“海创工程”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洁、李杨、李文宗、丁少鸥
联系电话: 84793861、 84753822、 84790268、 84754903
传 真: 84793861
电子邮箱:wangjie@ ly@
lwz@dnbi.cn dso@
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院
孙红新 84707603 kjckfk@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