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老师: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4〕5号),现将申报2014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即原教育部科技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须在教育部进行成果登记;请参见本通知附件4 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7月18日前将系统导出文件发送到科研院成果部,由科研院统一汇总打印后报送教育部。
2、自然科学奖
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年10月31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技术发明奖
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前3人须是核心发明专利发明人;主课题的验收、鉴定委员不能作为完成人,且必须每人都有对应的独立发明内容。
4 、科学技术进步奖
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申报。其中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专利奖
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申报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直报项目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申报参加教育部遴选。直报项目不得有已被推荐参加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2年1月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2年1月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有申报意向的项目负责人可与科研院成果部联系,获得具体的申报要求指导。
三、申报材料与注意事项
我校的申报项目由学校统一推荐,需通过网上奖励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同时应准备书面材料。
1、网上申报
准备报奖的项目组,请尽快和科研院成果部联系,凭科研院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陆申报:登录,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登陆后先填写基本信息,然后下载申报软件,填写相应奖种的申报书,填好后上传到申报系统中,同时准备附件材料。
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2、《推荐书》的填写、书面与网络材料的一致性
《推荐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1)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网络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由申报系统软件填写的《推荐书》定稿后会生成版本号,书面材料一定要与网络提交的版本号保持一致。
3、注意事项
推荐单位意见:请申报人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中关于“推荐单位意见”的填写要求,草拟“推荐单位意见”和推荐等级,填入《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
应用证明:申报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专利奖需出具加盖应用单位财务章、公章的应用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应用证明格式见附件3;《推荐书》中的经济效益栏的数据应根据应用证明的数据填写。
应提交书面报告的情况: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说明;2)对报奖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2)。
4、书面材料份数
书面推荐书4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国防专用项目报奖,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交书面推荐书1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以及电子版材料光盘。
四、时间要求
1、准备报奖的项目组,请于7月10日前和科研院成果部联系并确定申报,科研院将于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召开申报说明会,对申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进行集中说明。
2、成果登记截止时间7月18日。
3、各报奖项目组可于2014年7月7日后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4日,同时提交书面材料。
4、请申报负责人抓紧时间,认真阅读《推荐工作手册》有关内容,按照要求提早作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需要开据应用证明(见附件3格式)的,请提早完成;需要检索、引用证明的请与图书馆检索室联系尽早完成。
为配合项目组共同做好申报工作,材料准备好后,可联系科研院成果部协助审查,科研院两次集中审查材料的时间:7月28-29日,8月19-20日,无误后再最终提交并装订成册。
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可校内转帐,转帐单金额总计:300元 + 35元×登记完成人数。
联 系 人: 韩丽洁 潘迅 孔凌
联系电话: 84708602 84707602
地址:主楼208室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2:回避专家申请表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3:应用证明格式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4:如何进行成果登记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