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征集背景
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粒子物理研究中心,CERN建造的大型强子对撞机(LHC)是现今世界上能量最高的研究高能物理前沿科学问题大型科学装置。我国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开展的重大国际合作始于1999年,基金委与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共同对中国合作组给予了持续的支持,并在Higgs物理等重大成果中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
目前LHC将为在更高亮度上运行做探测器的升级。根据基金委(NSFC)与欧洲核子研究中心(CERN)签署的合作协议,基金委将继续支持中国科学家参与LHC的CMS和ATLAS两个探测器升级研发工作,以促进我国探测器研发队伍的成长,为我国科学家进行大型探测器的研制和参与大型国际合作积累宝贵经验,也为国际高能物理前沿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2014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2014年度NSFC与CERN的合作领域如下:
1、CMS探测器升级研发;
2、ATLAS探测器升级研发。
以上两个合作领域的申请代码为 A050506,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被初筛。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2014年批准立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4年NSFC拟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2项以内,拟资助经费总计不超过1800万元,包括研发经费、召开小型学术研讨会的经费和人员互访的经费。
三、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合作研究项目”),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包括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三)关于限项规定的其他说明,请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五、申报要求
为使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ERN(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须填写英文申请书(可从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下载),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报送材料: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受理时间: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下午16时,纸质邮寄材料的邮戳应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张永涛 蒲钔
电 话:62325449,62327182
传 真:010-62327004,62327175
电邮:zhangyt@nsfc.gov.cn,pumen@nsfc.gov.cn
科研院联系人:李力
联系电话:8470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