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成果与综合管理科

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选聘农业项目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2019-05-1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农业项目管理,提高农业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挥专家在农业项目评估评审及项目监督管理中的参谋作用,形成科学化决策体系,我厅决定建立农业项目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公开选聘农业项目评估评审专家。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承担省农业农村厅管理审批或申报国家相关部委立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及省本级财政安排的农业投资和农业生产性项目的评估评审、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任务。现就选聘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专业范围

本次选聘专家范围暂定为:农学、园艺、农业资源与利用(农村能源)、植物保护、畜牧(兽医)、水产、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土木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保护、农产品储运与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经济管理、财务审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21个专业领域。

二、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熟悉农业项目管理工作的其他专业人员。

4.熟悉农业项目领域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备参加项目评价工作的能力,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5.本人愿意参加农业项目的评估评审、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可放宽到65周岁。

三、专家库专家职责

1.参与农业项目评估评审、检查、绩效评价及验收;

2.对农业项目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农业项目组织谋划及实施提供咨询;

4.农业项目管理等方面需要专家参与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方法

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专家请登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In.gov.cn),在网页右侧一应用系统一进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专家库模块,注册个人账号,填写《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表》,并上传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照片,点击提交后,打印表格。经专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廉审核后,在信息表单位推荐栏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送至或用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五、其他事项

1.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资深专家论证审核,确定专家库选聘专家名单,并颁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专家库专家聘任证书》。

2.报名截止时间:2019530

3.寄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429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人:王德宇

:024-23448897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55

 

请有意向的专家按有关要求及时到系统注册并提交纸件材料。

科研院联系人:孙红新、金瑞星

联系电话:847076038470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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