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部、学院及教师:
为推动我国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奖励在环保科研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促进环保科技成果转化,选拔优秀环保科技项目,根据《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201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说明与通知如下:
一、环保科技奖的奖励范围:
1、在环境保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发现或者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并得到科学界公认的科学研究成果;
2、应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和核安全等领域,具有创新性并取得显著效益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等科学技术成果;
3、为推动环境综合决策,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在环境保护战略、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核安全审评、标准、监测、信息、环保科普等方面,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和创新性、并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取得良好效果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4、在应用、推广、转化具有重大市场价值的环境保护应用技术成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且取得显著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成果;
5、对引进国外先进环保设备仪器的制造技术,已消化吸收,自主生产出产品,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推广能力的技术成果;
6、在华注册的国际组织或机构与中国的组织或机构合作开展环境保护技术研究开发,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奖励类别及等级:
1、奖励项目分为环境保护技术类研究项目和环境保护软科学类研究项目两类。今年增加了科普类奖励。
2、环保科技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项目总和的5%,二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项目总和的15%,三等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项目总和的20%。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完成成果登记(具体请咨询科研院)
2、申报项目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已获得国家认可的有关社会奖励的项目可以申报环保科技奖;
3、申报项目技术证明文件齐全,项目应在2013年2月28日前经科技成果鉴定、验收、评审或获得专利后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
1、请申报人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查阅《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按照《奖励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 2015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
2、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按照系统中“填写说明”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相关附件。
3、书面材料申报:请将完成网上申报后生成的推荐书和相关附件一式四套装订成册(研究报告可单独成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辽宁省环保厅)。
(二)科普类
科普类成果推荐评审请参照《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附件1)。
申报单位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报《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附件2),要求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推荐书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和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四套、推荐书及附件电子文件刻录成光盘一套。科普类相关附件包括:(1)由出版社出具的作品发行时间(2013年2月28日前)、数量、再版次数的证明;(2)科普作品被公开引用或应用证明;(3)科普作品质量的证明;(4)有助于科普作品评审的其他证明材料。科普类成果除推荐书主件和附件外,还应提交3套科普作品。
相关附件包括: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的技术评价证明材料(项目验收文件、评审文件、鉴定文件、已授权专利或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等)、成果应用证明和项目研究报告。
4、申报截止日期:网上和书面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8日。请拟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提前电话通知科研院,以便获得更及时的申报指导。
申报地点: 科研院成果部(主楼208室)
联 系 人: 韩丽洁 孔 凌
联系电话: 84708602 84707602
附件1:《关于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科普类)推荐评审的说明》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2:《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普类)》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3:应用证明格式点击下载文件
附件4:推荐单位意见格式点击下载文件
科研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