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旨在奖励在海洋工程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高新技术发明、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于优秀项目具有直接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资格。
为做好2015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5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的完成时间应为2014年5月31日之前,涉及的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且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2、申报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3、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4、项目涉及不同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5、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
6、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7、凡列入申报书的国家立项的项目,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
8、附件应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进行翻印或复印,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9、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10、寄送的纸质版申报书封面和其他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
11、非技术发明类项目,不需提交查新报告。
二、申报要求
1、请有意申报的项目负责人4月10日前与科研院联系,以便及时得到奖励申报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2、2015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通过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网站()申报,各项目组可提前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的格式及其填写说明准备申报材料。
3、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4月1日-5月30日。网上提交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以原件直接复印或翻印,与申报书一并装订成册)。纸质版须在2015年5月31日前寄出,
4、要求报送纸质申报书4套(报送材料概不退回)。
5、《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书》是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特别注意务必避免出现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6、申报纸质材料直接报送科研院成果部(主楼208室)。
三、联系方式
科研院:韩丽洁,孔 凌 联系电话:84708602,84707602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张宝路,毛可佳
电话/传真:010-68046678
附件:《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
科研院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