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辽教发[2011]43号)规定,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2015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管理办法》第四条确定的评选范围执行。内容如下:
1、面向辽宁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中从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教师与研究人员。
2、鼓励高校牵头,与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或研发方向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群体联合申报。
3、创新团队要依托科研平台、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包括省教育厅及以上级别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指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
二、申报条件
(一)理工农医类创新团队至少同时具备以下第1、2条或第1、3条。
1、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确定的评选条件。内容如下:
1)、创新团队应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符合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或科研前沿热点问题研究的需要。
2)、创新团队要有杰出的带头人。带头人应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获得重大科研成果,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创新团队带头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院士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研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3)、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人数应在10人以上,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2、取得同行公认、国内领先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到2018年能够具备冲击教育部创新团队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的实力条件。
3、已经为辽宁省100个重点产业集群转移了重大、关键、核心技术;2018年前继续为辽宁省100个重点产业集群转移重大、关键、核心技术。
三、申报名额及资助标准
1、省教育厅要求限项申报,我校限报理工农医类创新团队1个。另外,已被辽宁省教育厅认定为对接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基地的高等学校科技平台,每个科技平台可增报1个创新团队,我校最多可增报3个。
校内实行自由申报,学校统一组织遴选的方式组织申报。
2、承担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尚未结题的科技平台不再申报。
3、创新团队带头人不得兼报本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辽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正在承担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任务的不再申报。
4、理工农医类创新团队教育厅资助50万元。
5、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未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支持的团队申报。
四、申报材料
请拟申报团队的团队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写并上传如下申请材料:
1、申请书(word格式,模板见附件2)
2、附件证明材料(整合成1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包括团队各类前期成果材料,如论著附首页及版权页、专利获奖附证书、项目附批准文件或合同书封面、基本信息及签章页等)
3、《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模板见附件3)
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学部(院系)科研秘书审核无误后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无法提交。
系统登录方法1:大连理工大学主页—科学研究—科研管理,使用校园门户网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首页“我的科研”,点击“可申报项目信息”进入申报。
系统登录方法2:通过网址登录:,用户名与初始密码均为教师本人职工号,登录后请务必及时修改密码,以免信息外泄。
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系统中“我的办公”-“文件下载”进行下载查看
联系人:李占英
电话:84708600
Email:kyyjcb@